礼品出口频遭反倾销 实际案例中寻找应对之策
[2010-03-18]
我国产品近年来在海外市场连连受挫,已连续15年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重点,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亿-400亿美元,出口欧盟、美国、日本的产品也屡屡成为召回/通报目标。
玩具:儿童产品、食品、饮料和农产品是美国召回/拒绝进口的重点对象。2006-2009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共发布召回通报1570起,其中对华905起,占比57.6%。我国产品业已成为美国对华召回通报的重点。2006年,美国对华召回通报占当年总召回通报的比重为49.7%,2007年达到65.9%,2008年为56.4%,2009年为56.7%。在对华召回通报中,儿童产品是重点,共286起,占对华召回通报总数的31.6%。
礼品:美国将对从中国大陆进口的礼品包装盒和其他类型的包装丝带征收最高超过231%的临时性反倾销关税。而在美方宣布这项措施的前一天,中国商务部刚刚宣布对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专家表示,奥巴马为了求解国内经济难题,将向中国频频发难,2010年中美贸易制裁与反制裁轮番上演在所难免。美国商务部表示,由于中国大陆产的礼物盒以及包装丝带产品售价严重偏低,决定征收最高超过231%的反倾销税。而对于美国丝带的最大来源地台湾,则只征收4.54%的税款。
饰品: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巴西镜架征收反倾销税,具体为产品CIF单价等于或低于10美元的镜架征收270.5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5年。
近20年来,我国频频遭受国外的歧视性反倾销,这些反倾销不过是借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目前,我国已跻身于世界十大贸易强国行列,但随之而来的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包括很多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频繁地进行反倾销调查。在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之后,企业直接面对国际市场,面临的反倾销形势将更为严峻。
一般来说,反倾销措施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反倾销措施专指当一国进口产品被判定为倾销后,缔约国为了抵消或防止反倾销,采取对倾销产品征收数量不超过这一产品的倾销差额的反倾销措施。倾销差额则指进口价格与国内正常价值相比较所产生的价格差额,如果比较下来这个差额为50%,则可对该进口产品征收50%以下的反倾销税。广义的反倾销措施则涉及许多方面,包括一国反倾销方面的立法执行机构的确立以及反倾销案件的调查提起、裁定、临时反倾销措施、最终反倾销税的执行或价格承诺执行、公告、案件复审、争议调解或裁决等一系列措施。各国通常采用的反倾销制裁措施主要有中止协议、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规避措施等。
所以反倾销最初只是以保护国内产业不会遭到破坏为目的的,并不普遍采用,只有当国外产品有意破坏本国市场和生产时,才能采取这种措施。如美国1996年税法中规定:如果外国出口商以破坏美国工业为目的,以低于出口国实际市场价值的价格向美国出口则属于非法,出口商应当被罚款。从各国的实际立法中我们不难看出,反倾销措施随着立法的深入而得到进一步加强,现在已成为最大的贸易壁垒之一。尽管进口国提出反倾销的出发点是正当的,但是实际上反倾销与理论上预期的目标相距甚远:反倾销实际上没有起到保护竞争的作用,而是变成了限制竞争的手段;反倾销也并没有表现为公平竞争,反而本身产生出不公平竞争。
根据WTO资料显示,近十多年来,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平均每年有30.7起,排全球第一,占全世界的12%。国外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为了限制中国产品在其市场上的占有率,以我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为借口,使用“替代国”价格核定我国出口产品的倾销幅度,对我国实行歧视性反倾销,不仅损害了进口国家消费者的利益,更严重损害了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就我国而言,反倾销调查使我国年均损失800多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修建两个三峡大坝所需的成本费用,严重影响了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表示,目前中国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成为部分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者。
我国频遭国外岐视性反倾销的原因
国外带有及其严重歧视性的反倾销政策导致反倾销案件的增加。
WTO遏制非关税措施的使用使反倾销的作用更加突出。
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出口竞争力的增强,使招致反倾销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我国产业和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尚不合理,行业的发展缺乏长远规划,注重眼前利益。数量众多的企业分散经营,加之行业管理和协调力度不够,出口管理不够规范,最终导致反倾销案件的发生。
在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中,约有50%的案件无企业应诉,结果使对方不战而胜。
对歧视性反倾销应对之建议与策略
反倾销已越来越成为一些发达国家首选的贸易措施,也是国际贸易中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因此我们出口产品时,应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教训,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和“走出去”战略,改善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形象,这是有效避免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前提条件。
2.政府应建立健全反倾销应诉机制,加大政府交涉力度,为企业应诉提供有利的支持和帮助。
3.建立、完善行业协会组织。反倾销的应诉人是企业而不是一国政府,但遭反倾销的却是一国的所有企业,因而反倾销不是个别企业的事。
4.加大对外宣传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力度,坚决反对国外对我国歧视性的反倾销是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责任。
5.建立灵活善变的经营策略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防遭反倾销的有效途径。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及生产要素市场的逐步规范化,靠低价竞销已不可行。
6.不应诉或企业应诉不力是企业自断出路的做法,企业敢于应诉是处理反倾销问题有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