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业务的监管,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国务院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调整的决定,现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0号、第2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 2012年10月24日
12公告50fj.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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