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五地报关
协会一体化服务会员办法
为配合海关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改革,发挥报关行业协会的作用,由上海市报关协会牵头,江苏、浙江、宁波、安徽报关协会(简称五地报关协会)共同商议,在合作备忘录框架内,制定长三角五地报关协会一体化服务会员办法。
一、建立五地报关协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一是积极宣传海关推进区域通关改革的重要意义,研究、分析会员企业在通关一体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二是指导区域内报关企业的通关业务;三是整合各报关协会资源,促进协会间的协作配合;四是组织、推动会员企业规范管理、诚信建设活动;五是总结交流服务会员企业的工作经验,为配合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做出贡献。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上海市报关协会(兼召集人)、江苏报关协会、浙江省报关协会、宁波报关协会、安徽报关协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海关相关领导及会员企业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一是联席会议由上海市报关协会牵头,五地协会具体承办。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等因素,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报关协会。二是承办联席会议采取轮值制。三是会议纪要由承办单位负责起草,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所属海关和中国报关协会,必要时可通报各会员企业。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会,反对铺张浪费。
二、开展五地报关协会联合调研
(一)联合调研活动的组织。联合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组织安排,由五地报关协会联席会议决定,协调联络办公室根据协会联席会议安排,组织具体实施,包括确定调研提纲、调研活动人员组成及分工等。
(二)联合调研课题的确定。五地报关协会均可提出联合调研建议,报协调联络办公室。经协调联络办公室梳理、协调后,提出具体调研课题递交联席会议审定。
(三)联合调研报告的撰写与报送。调研报告形成后,统一由协调联络办公室报送中国报关协会及相关海关。
(四)联合调研活动的有关要求。一是要有明确的活动方案。包括调研提纲、调研区域、调研时间、调研对象、调研程序等。二是五地协会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包括调研的联系协调及相关保障服务。三是要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调研期间,不得接受企业安排的观光、游览等活动,调研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相关费用,由各自协会按出差规定报销。
三、加强五地报关协会业务协调配合
(一)建立区域协会业务联系单制度。各地会员企业提出的需跨区解决的问题,需经当地协会认可并通过业务联系单形式与异地协会联系。特殊情况下,当地协会也可以通讯方式先行与异地报关协会联系,但事后应做好台帐记录。
(二)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在区域内各协会要建立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明确联系人员,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沟通、协调解决,以提高区域的整体快速处置能力。
四、紧密五地报关协会联系配合
(一)联系配合事项。一是协调解决区域内各地会员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学习交流各地协会、会员企业在规范管理、诚信建设等方面好的做法及经验。
(二)联系配合方式。一是在五地报关协会联席会议基础上,通过联合调研、走访座谈、协会网站、电子邮件等载体,加强协会、企业、海关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二是协调解决会员企业在通关过程中的诉求和问题。
(三)联系配合机制。成立五地协会一体化服务联络协调小组。由五地报关协会会长任组长、秘书长为联络员、行业部主任为协调员的“三位一体”的五地协会联络协调小组,负责配合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中的情况调研、业务协调和服务。联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报关协会,顾百川为主任,各地协会行业部主任为成员。
五、落实五地报关协会服务会员措施
(一)服务内容。一是资质互认。各协会的会员资质、会员信用等级资质,五地协会均予以认可,并享有同等的服务。二是信息互通。加强协会间信息交流,及时传递海关新政、业务动态、会员诉求和经验做法。三是资源互享。开展区域培训合作,整合五地协会培训资源,建立培训师资库,实现师资、教材、题库共享。四是服务互助。建立五地协会服务会员专线,开展通关事务援助、政策法规解析和沟通协调服务。
(二)服务机制。一是受理异地会员服务申请的协会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或结果反馈异地协会和会员企业。二是各协会对受理会员服务申请的工作情况要进行记录、汇总,并按要求报五地报关协会一体化服务联络协调小组,联络协调小组负责定期撰写评估报告上报五地协会联席会议。
(三)服务专线:
上海市报关协会:王铁锋,电话021-68892895;
江苏报关协会: 孙 辉,电话025-84423243;
浙江省报关协会:崔汉桥,电话0571-86666199;
宁波报关协会: 郭建辉,电话0574-89090116;
安徽报关协会: 王冠华,电话0551—63549633。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22日起施行。
附件一:关于《长三角五地报关协会会员单位 海关业务联系处理单》的使用说明
附件二:长三角五地报关协会 会员单位海关业务联系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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