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解答(九)
(一)关于“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问题
情况说明: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14号公告《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公告〔2015〕14号),企业自5月1日及以后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本月出口企业在积极打印纸质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但是在办理过程中仍然有不少问题:
1﹒企业在电子口岸系统里是否需要提交电子数据信息到税务局;
2﹒4月30日申报的还可以打印纸质出口报关单吗等问题。
答复:1﹒企业在5月1日前出口的货物仍然需要在电子口岸里提交数据信息到税务部门,5月1日(含5月1日)以后出口的不需要提交;
2﹒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14号公告规定,2015年5月1日(含)以后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与申报日期无关。
(二)关于“部分日用消费品降低进口关税”问题
情况说明: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国将降低部分服装、鞋靴、护肤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幅超过50%。近期有不少企业咨询:
1﹒有哪些产品降税;
2﹒和原来的税率相比,降幅有多大;
3﹒从国外邮寄回来的物品也会相应降低税率吗?
答复: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21号《关于调整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总署公告〔2015〕21号)内容:
1﹒主要对护肤品、服装、鞋靴和纸尿裤等4类日用消费品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
2﹒此次进口关税降幅平均超过50%;
3﹒邮寄物品和进口货物征收的税率不同,此次降税针对的是进口货物,邮寄物品还是按照原来的行邮税标准(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总署公告〔2012〕15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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