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这是自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资格管理由审批制转为注册制后,商务部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专门制订的部门规章。《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了招标机构的注册程序、行为规范、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积极转变职能激发市场活力
自2013年11月国务院取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以来,商务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是本届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之一,同时也是商务部主动提出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之一。”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就《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进行解读时表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注册制的实施顺应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
据介绍,按照取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的要求,2014年2月,商务部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订出台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2014年4月,商务部启动了招标机构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招标网(简称招标网)的注册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共有543家新机构在招标网注册,招标机构总数达766家,增长2.4倍,市场主体活力得以充分激发。
为在取消行政审批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两年来,商务部积极探索和研究,在征求各相关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上述负责人指出,“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主管部门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更加透明、便利、公平的市场环境”。
创新监管手段营造市场环境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就适用范围、注册程序、信息发布、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范。“《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以大数据运用为基础,信用监督、行政监督与智能监督联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上述负责人介绍,该监管模式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下,我国招投标领域管理方式的创新,也是我国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的创新。《管理办法》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信用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管理办法》提出,商务部要建立全国招标机构信用档案,并在招标网设立招标机构信息发布栏,公布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绩记录、异议和投诉记录、检查结果记录、错误操作记录、违法记录等信用信息,如实反映招标机构的经营状况,促使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为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机构提供参考,同时也为促进我国招投标领域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实施联合奖惩提供信息依据。
二是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管理办法》规定了“双随机”抽查的执法依据、执法主体、重点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并要求将抽查结果在招标网公布。
三是继续推进智能监管。商务部早在2001年就建设了招标网,率先实行了“互联网+监管”的智能监管模式。截至目前,招标网已累计运行超过20.3万个项目,为3.9万多家采购商、9万多家投标企业、2.5万多名评审专家提供了在线监督和服务。《管理办法》提出建立的招标机构注册制度、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均以招标网为依托,强化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