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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
日期: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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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被评为
“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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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海关总署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这是总署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继2006年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以来获得的又一殊荣。此次海关系统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的还有拱北海关和长春海关,另有来自总署政法司、广东分署、上海海关、南京海关、青岛海关、深圳海关的6位同志获得“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近年来,海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总署党组和总署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海关为目标,以保障依法行政、充分尊重相对人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重点,积极拓展普法途径、完善普法机制、创新普法方式,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普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海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关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海关法治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得到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司法部领导在不同场合对海关普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称“海关是中央国家机关普法战线的一面旗帜”。总署领导每年亲自带队组织对普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总署对普法工作进行量化评比考核等做法被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经验做法在中央国家机关多次进行推介。2008年,总署应邀代表中央国家机关在全国“法律六进”经验交流会上作大会发言,2009年应邀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组织的“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论坛上作了专题演讲。 海关总署将继续深入推进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真正把普法作为“饭碗工程”而不是“面子工程”来抓,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治本性工作而不仅仅是业务工作来抓,把普法作为全国海关共同的工作而不是法制部门一家之事来抓,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建设法治海关中的重要作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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