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意大利共和国农业、食品、林业政策与旅游部关于意大利苜蓿草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意大利苜蓿草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意大利苜蓿草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意大利苜蓿草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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